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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商规范化的三大特点

日期:2015/3/11 来源:北京商报

    今年“两会”期间,电商成为了最热门的领域之一。除了被阿里巴巴和国家工商总局推向高潮的电商打假外,电商经营交易税和农村电商也被委员推上了风口浪尖。大多数代表、委员都呼吁应出台一部电商管理法规,使电商向法制化、规范化发展。

    电商打假常态化

    全国人大代表、广博集团董事长王利平提出,网络交易打假要常态化;京东集团创始人兼CEO刘强东建议在电商行业大力推广卖家电子工商注册,加强跨平台联合监管;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的建议是,电商企业与相关部门应积极行动,理顺申诉、投诉流程……诸如此类的电商打假提案还有很多,大多将板子打在了电商平台的身上。

    此前,阿里巴巴与国家工商总局的“大战”让电商打假成为了热门话题。数据显示,北京市工商局201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超过13.6亿元,比2014年高出1亿元;北京市质监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9.9亿元,超出2014年2.5亿元。据透露,电商打假的比重将增加。

    知名IT律师赵占领认为,平台应担起监督商品买卖质量的责任,加强对平台的监管,对净化电商平台具有较大的积极作用。然而,平台在商品审核方面存在困难,目前仅能靠技术手段屏蔽敏感词、利用抽检和举报来打击假货,但无法一一甄别,不能将板子全部打在电商平台上。应当完善法律,以法规或规章制度明确责任。

    实名登记网络征税

    全国人大代表、步步高董事长王填的两份议案都直指电子商务,分别为《关于建议电商平台代扣代缴税费,消除电商与实体店双重标准的议案》、《关于规范电子商务平台、杜绝假货交易的建议》。提出所有入驻电商平台的商家都必须实名登记,税务部门创新网络征税手段,电商平台应该进行代扣代缴。

    近年来,电商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。2014年,北京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98.1亿元,同比增长8.6%;网上零售额规模接近1500亿元,同比增速接近70%。然而,网络交易额每年翻倍增长,税收漏洞却逐年扩大,网络购物“不开发票不上税”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。除了低库存成本和低店面成本之外,由于无需纳税也是商家们能够以更低的价格销售商品的重要原因。

   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,凡是发生交易行为的,就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,接受各职能部门监管。有数据显示,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%,70%未缴纳任何税、费,全国平台型电商一年漏税达数千亿元。

    在企业界人士看来,电商避税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,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。苏宁董事长张近东认为,“未来中国经济最大的引擎——消费,如果有超过一半是以偷税漏税、制假贩假来完成的,那么整个中国经济发展一定是不可持续的,完全可能崩溃”。

    配送诚信成农村电商瓶颈

    相比农村传统购物模式,农村电子商务具有价格竞争力、产品丰富性、物流便捷性等优势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副主任陈振濂预测,未来十年,农村网络消费将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。

    从农村网购规模及居民收入来看,2014年中国农村网购市场规模达到1800亿元,2016年将有望突破4600亿元。农村居民收入从2005年至今保持着快速增长,已经从3255元跨入8896元。截至2013年12月,农村网民网购使用率达到31.1%,农村网民团购比例上升至15.2%。

    全国人大代表、海尔集团轮值总裁周云杰认为,农村区域电商的难点在于诚信和配送体系问题。“不管是销售商品还是服务,能不能赢得农村消费者的信任是很大的问题。此外,如何能够让农民消费者快速、高效、低成本地得到需要的产品,这是当前电商发展面临的一个难题。”北京商报记者 李铎 肖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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